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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 特色讨论区 - » 键社茶餐厅 » [咖啡?][叹]残疾证原来还可以用来“打劫”—>“你!别动!我是残疾人!快拿钱来!
百鬼 - 2006/7/2 10:10:00
对大街上要钱的人从来没同情过
saintsage - 2006/7/2 10:21:00
以下引用百鬼在2006-7-2 10:10:53的发言:
对大街上要钱的人从来没同情过


其实还是应该同情一下,有些人确实是没有劳动能力。
当然如果按照动画片里的观点:这是个弱肉强食的世界,只有强者才能生存,没有力量的人都应该去死。那我也无语。
不过,我们的社会并不是那样的社会,我宁愿这样相信。
百鬼 - 2006/7/2 10:26:00
还是一样,不可能同情他们
要帮助真正陷入困境的人可以直接去穷困地区结对子资助
在我看来,上街乞讨者至少在精神上已经是完全的弱者了
对这样的人帮也白帮.......如果有点自强精神的话,至少也不会用出卖尊严的方法生存
如果是卖艺者的话当然要给予帮助,但用畸形身体弄钱的人,我不会有半点同情
丹羽大和 - 2006/7/2 10:39:00
在某种程度上,乞讨的确是变向的个人财产的"抢劫"……(光速逃~->)
jffifa - 2006/7/2 10:51:00
中国有句古训:“害人之心不可有,放人之心不可无”。
记得《读者》上有篇文章 今天挖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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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然走过乞丐》 毕淑敏
    对那些慷慨解囊之人不再仰慕,对那些扬长而去之人也不再侧目。
  喜欢张爱玲的一个理由,是她说自己不喜欢乞丐。凡人不敢说厌恶乞丐,特别是女性,那样显得多不善良啊。
  乞丐是一个现象,它把贫穷和孱弱表面化了,瘫软地体现了出来。它把人的哀助赤裸裸地表达着,让他人在同情之后,起了帮助的欲望和收获施予的喜悦。
  于是乞丐就成了常说常新的话题,名著中的乞丐常常是睿智和淳厚的,平常人也有很多与乞丐有关的故事。听过一个女子讲述,她最终决定嫁给丈夫,是因为那个男人在看到乞丐的时候,总是一往情深地掬钱。某次竟把请女孩吃饭的钱悉数捧出,以至于两个人只能空腹沿江散步(女孩的钱只够两人回家的路费)。女孩认定男子值得信赖,很快和他结婚了。那个衣衫不整的乞丐不知不觉中成了红娘。当我对女孩见微知著的聪敏欣赏不已时,她脸色陡沉,说婚后不久发现丈夫狭隘虚伪,很快分道扬镳。于是那个乞丐又在浑然不觉中成了罪人。
  我茫然了,不知如何对待这个大城市眉眼上的瘤。某天和海外宗教界的朋友结伴走地铁。肮脏的老丐裹污浊破毡,半跪半俯地挡住了阶梯,破旧草帽中,零星小币闪着黯淡的光。毡下像枪管一般刺出半截腿,该长着脚的地方,是一团褐色的腐肉。情景的惨和气味的熏,使人不得不远远抛下点钱,逃也似的躲开。
  我知趣地退后了几步,和朋友拉开距离。依她的慈悲和博爱,无论捐出多少,都是心意,也是隐私,我尊重地闪开为好。
  她端庄地走了过去,俯身对残疾老人说,请您让一让,不要阻了通道,您没看到人们都绕开你走吗?这让大家多不方便啊。老人从地面抬起半张脸,并不答她的话,我行我素道,行行好,太太,给几个小钱……
  朋友悄然走了过去,不曾放下一枚分币。进入地铁,找到站内的工作人员,她说,通道上有个乞丐,妨碍了交通,请你们敦促他走开。
  我无声地看着这一切,心想不给钱尚能理解,比如恰逢心绪不佳,无有余力关顾他人,但找了公安驱赶老丐,是不是也嫌过严?忍不住替她找理由,说,我看到报载,有些乞丐骗吃骗喝,白天在街上讨乞衣衫褴褛,下了班之后,西装革履地下馆子。有的干脆以此为业,几年下来,居然在乡下起楼造屋成了当地首富。想你一眼看出那乞丐正是这路人等?
  朋友笑了,说我哪有这份神功。你说的那些事例我也在报上看过。具体到这位老人,没有证据,我们不可以随便怀疑。我疑惑道,既然你不认为他是坏人,为何不施舍?
  朋友道,可我也不能判断出他是否真的贫病无告,难以自食其力啊。
  我说,这却难了。每个人在掏腰包施舍之前,难道还要雇个私人侦探,一一查访乞丐们的收入情况吗?
  朋友正色道,这正是现代社会的为难之处。农耕社会,谁个穷谁个真无助,十里八乡的人都心里有数。进入信息社会了,人员大量流动,我们知道火星几日几时几分大冲,一般人却无法掌握乞丐们的真实背景。
  我说,那怎么办呢?有些乞丐挡住你的路,展示他们的残疾和可怕,吓得你不得不甩钱。几个人同行,若你袖手而过,就显出小气和不仁,压力也挺大啊。
  朋友说,我是从不在马路边施舍的。那样不是仁慈,而是愚蠢。当然了,我不敢说马路边的每一个人都不该救助,但救助,也要有现代的意识。你给了一点钱,他就叩头,他靠出卖尊严得到金钱,你收获了廉价的欲望满足。你的那几个小钱,是不配得到这样的回报的。他轻易地以头触地,因为他已不看重自我。那种靠展示生理恶疾,压榨人们的感官,更是一种潜在的威胁和逼迫。利用丑恶博得金钱,古来就被称为“恶乞”,被人所不齿。如果你辛辛苦苦挣来的钱,却助长了不良之风,不正与你善良的愿望相悖吗!
  我听得点头,又问,那我们如何施舍呢?
  朋友说,要有正式的慈善机构来负责这些事务。它要接受各方面的监督,来有来路,去有去厢,一清二白才能把好钢使在刀刃上,又省了普通民众的甄别之难。
  从那以后,我可以坦然走过乞丐身旁。对那些慷慨解囊之人不再仰慕,对那些扬长而去之人也不再侧目。当然了,也积极向正规机构捐助并期待他们的清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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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帖子快成政治帖了......好吧,以下个人观点。涉及政治的化请斑竹删减以下部分。
流浪乞讨人员(官方称谓)的问题是市场经济体制下贫富分化的必然结果......打住。其实最基本的还是国家的钱不够,且有限资金分配不尽合理(如公车消费1年3000亿,教育支出占GDP不到3%),没有余钱搞福利事业。目前社会处于转型期,很多尖锐的道德观念及传统观念问题同时爆发。《杂文报》上提到,这涉及到社会终极价值导向问题(有没有学社会学的解释一下,意思可能是社会对于人的价值观,也可以说是精神准则(比如岳飞的精神准则就是精忠报国)的导向),比如用尊严换取同情心是否可取甚至于同情本身是否可取(社会达尔文主义...)之类的问题。也许没有标准答案,但是此时舆论的一举一动将对中国未来的道德方向产生影响。

以上,未解决任何实际问题。下面说点实际的,LZ说的这种人,偶妈说千万不要给他钱,这是助长他不劳而获的心理,对他有害无利。
社会和命运就是不公平的,弱势的存在,我们无法否认。但是这种伪装成弱势群体的家伙不仅伤害了我们,也损害了真正的弱势群体。
骗善心的人最无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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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观点或看偶不顺眼的,请尽管骂吧,偶不会发火的呵呵。
saintsage - 2006/7/2 10:59:00
我觉得,没有自杀,仅仅是活着的求生的意志,已经是积极向上的了。
他痛苦的过去只有他自己知道,经历了那样的命运,我并不指望每个人都像动漫主角那么坚强,也许,我就没有那么坚强。
对于那些自强不息的残疾人,我尊敬他们;对于那些屈服于命运的,我同情他们。
毕竟,我没有经历过他们的痛苦,我没有资格鄙视他们。
watashia - 2006/7/2 11:07:00
以下引用jffifa在2006-7-2 10:51:51的发言:
  朋友说,要有正式的慈善机构来负责这些事务。它要接受各方面的监督,来有来路,去有去厢,一清二白才能把好钢使在刀刃上,又省了普通民众的甄别之难。
  从那以后,我可以坦然走过乞丐身旁。对那些慷慨解囊之人不再仰慕,对那些扬长而去之人也不再侧目。当然了,也积极向正规机构捐助并期待他们的清廉。


这不是把个人的慈善责任推给社会和政府嘛 ==
慈善机构不可能解决所有的慈善问题,也无法帮助所有的人。以为有慈善机构自己就可以心安理得了嘛 ==b
毕淑敏也说这样欠考虑的话啊 --
jffifa - 2006/7/2 11:26:00
呃,楼上,不是这样的。我想一个健全健康的政府是有做好社会福利事业的义务(注意是义务),而慈善机构是专门为此设立的,慈善事业就是它们的本职工作,这是社会赋予赋予它们的使命。因此,如果社会的慈善事业有问题的话,它们是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的。

我知道,健康的社会中大家会把慈善当作自己个人应尽的责任。但是好像没有硬性规定个人有做慈善事业的义务。

政府的确无法解决所有问题,但他们的责任就是“解决所有问题”,而那不可能的部分就需要社会各界来补完。

其实政府还有另外一项很有意义的工作,就是培养大家的公民意识,毕竟政府是少数,全社会的力量是很大的。

所以慈善机构及政府必须尽好它们的责任,而个人的话......真的不好说呢。
百鬼 - 2006/7/2 13:28:00
太完备的福利机构反而会消磨人的向上心
在中国尤其如此,人口那么大,贫困人口那么多,真要弄全面的社会福利估计会变成工作不如赋闲的局面(福利机构是吃税收的,所以福利机构一大收税就必然会增加,而无业者是无须交税的..各位知道我的意思)

不客气的说,个人认为残酷一点的社会反而可以逼迫部分人努力.....
十六月 辉夜 - 2006/7/2 15:25:00
以下引用watashia在2006-7-2 11:07:15的发言:
这不是把个人的慈善责任推给社会和政府嘛 ==

请注意慈善不是个人的“责任”,从来没有一条法律规定个人要干善行,慈善应该是出自内心的
而公益事业的确是社会和政府的责任,这无所谓推的说法

慈善机构不可能解决所有的慈善问题,也无法帮助所有的人。以为有慈善机构自己就可以心安理得了嘛 ==b

对,的确是这样。
香港就是这样干的,有人生活无助的话,政府和其他社会团体会做出妥善处理,而不管何种方式的行乞都是犯法的。

很多生活困难的长者宁愿自己捡纸皮箱也不依赖政府的综援金,更别说四肢健全还去行乞了。由此可见两地的人素质差别有多大!

中国各个城市都有救助站,但没什么人愿去,而据说深圳的乞丐月入过万,各地的记者也拍到不少职业乞丐白天换装行乞,晚上住酒店。。。

目前中国根本不用担心像欧洲那样福利政策做得太好令人变懒,因为中国可以说没有福利政策,现在那些所谓措施装装门面还可以
中国经济的确不够发达,但钱也不是没有,花光在什么地方不用明说了吧,大家心里清楚
中国的慈善机构能不能把钱送到需要的人手上也是一个问题,所以也不能完全放心

但,心安理得地无视所有在路上行乞的人是完全可以的!
他们通常是有组织的,不觉得有些人畸形的样子很不可思议吗?那是被头头们弄成这样的,因为这个样子可以刺激多些人给钱
如果我们继续给钱,也许就会有更多人被弄成这样子

其实可以学学香港政府那样呼吁,见到乞丐绝对不能给钱,可以送上饭菜、衣物之类的,最重要的是一发现就通知警方,由警方把他转送到专门的机构
碇 - 2006/7/2 16:59:00
那毕○○名字似乎听过?嗯,高中被一白痴语文老师弄得好烦,那时知道的。好像还有看过什么《毕○○文集》,厚厚一本里面尽是……以至我现在看到这名字还是要抖一抖||||
嗯,上面是跑题…
我本对行乞者的人格低下,社会福利问题什么的没多大兴趣。不过既然看到,还是想说:说话负责任点||||
中国人口多少,贫富差距什么状况,经济能力如何大家应该都有数。自然是不可能向米国学,但全靠社会福利解决生活困难者行乞问题当前情况下直说了简直做梦…就是现在各城市的社会安定已经有不小的问题了,更别说本来就有道德和善心问题在里面。
社会福利需要继续完善,在目前没完善的时候想把实际问题撇一边,推给个慈善机构然后鬼知道能做什么的慈善机构不知会推给谁……人不是能饿着肚子等各位政府大人们研究高深道理的生物,空气能吃的不||||
别把什么人都认定为好吃懒做才跑去当职业乞丐还顺便自残,这是借口,确实没有劳动力的还是很多的= =
什么叫分辨不出来所以要一概送慈善机构,叫人不要活了?能做到的话各城市市长什么早就这么做了,他们看着乞丐碍眼好久禁止乞讨的市街区也不是一处两处……
心安理得地无视所有在路上行乞的人当然是完全可以的,本就不是义务,可非要这么强调怕实际上心虚得很……
这年头其实不用专门强调,大多数人潜意识中就默认了这种想法。要形象,还要市容,要心理借口,要过得顺心舒畅,生怕出车站哪个脏老头挡了他的路一天饭吃不好……说白了习惯了自己的生活压根人性被狗吃了。
其实这种话当官的最爱听了,先找他们去。人家不要尊严不要脸是用丑恶博得金钱,你给钱是害了他们助长歪风邪气,所以都不要给。他们头痛着呢,巴不得所有叫花子立马死绝了,没准这话一说就是一支强心剂呀XD
端的胡闹……
别因为一些职业乞丐好吃懒做者问题顺便把自己的猥琐想法也正大光明地包装上来……不给就不给,说大道理干嘛||||
DuskDisciple - 2006/7/2 17:22:00
乞讨人员……
呼……
某那里倒是常有见到……
没完没了叩头的有……
但抱腿的还真没见到……
而且有很多都是卖艺的……
二胡拉的真不错……
而且有很多盲人……
有次见到一对盲人夫妇……
两人一起拉着二胡……
不禁驻足……
把身上的零钱给了出去……(一共……7毛吧……)
某对这些卖艺的盲人……
并没有像其他乞丐那样的感觉……
某妈倒是经常给他们一下东西……
有时是一些糖……
有时是喝了半瓶的矿泉水……
接受她的东西的基本上都是穷困潦倒的残疾人……
很多都饿(渴)的够呛……
某……
也基本上不会给钱的……
饿……
就拿去一些吃的……
渴……
就拿去一些水……
另外……
某也见过很不容易攒了点钱的乞丐……(某们家人原来经常看见他……一天也没什么钱……撑死了5块……倒是有些人给点剩饭……饿不死也吃不饱罢了……)
去饭馆要了一盘菜吃……
许多人对此报以鄙视的目光……
但某觉得……
人都是想吃好东西的……
人家好容易弄了点钱……
吃一点没有什么罪吧……
但那些职业乞丐……
某不想说什么……
(这里原来井盖常丢……前几天楼下还亲眼见到偷三轮车后座的……不巧……门坏了……鼓捣半天才打开……差点害某爬楼锯防盗栏砸窗户……报警计划失败……)
=================================
莫谈国事……
莫谈国事……
点到为止……
剩下请让大家自己想……
不用说那么明白……
语多必失……
=================================
但愿楼下的只是玩笑话……
稍微过了一点……
望……
稍事修改……
紗紗 - 2006/7/2 17:48:00
乞丐,就是用来打的、用来奴役的、用来娱乐的、用来折磨的、用来残杀的、用来………
zhangmdk - 2006/7/2 17:48:00
以下引用saintsage在2006-7-2 10:59:56的发言:
我觉得,没有自杀,仅仅是活着的求生的意志,已经是积极向上的了。
他痛苦的过去只有他自己知道,经历了那样的命运,我并不指望每个人都像动漫主角那么坚强,也许,我就没有那么坚强。
对于那些自强不息的残疾人,我尊敬他们;对于那些屈服于命运的,我同情他们。
毕竟,我没有经历过他们的痛苦,我没有资格鄙视他们。


-v- 寻死所需的勇气远在求生之上啊。所谓什么坚强地活着根本就是骗小孩的说法,不敢死罢了  XD
紗紗 - 2006/7/2 17:51:00
以下引用zhangmdk在2006-7-2 17:48:44的发言:


-v- 寻死所需的勇气远在求生之上啊。所谓什么坚强地活着根本就是骗小孩的说法,不敢死罢了  XD

那只是自欺欺人、自我安慰的说法而已╮(╯_╰)╭
03534 - 2006/7/2 17:52:00
[STRIKE]碇君的反对意见总是很辛辣呢... -v-bbb[/STRIKE]



以下引用紗紗在2006-7-2 17:48:28的发言:
乞丐,就是用来打的、用来奴役的、用来娱乐的、用来折磨的、用来残杀的、用来………
寒一下纱纱的看法…… 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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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下水道盖子被盗也是“分店开满全国”的…………
-v||||||

福利啊、乞丐啊什么的,这些问题果然是错综复杂,不是一时半刻可以理清的问题啊…………
orz


以下引用zhangmdk在2006-7-2 17:48:44的发言:
-v- 寻死所需的勇气远在求生之上啊。所谓什么坚强地活着根本就是骗小孩的说法,不敢死罢了  XD
[STRIKE]个人认为,只要没人在旁边唠唠叨叨地说上一大堆劝解发言的话,寻死只需要一时的冲动...........
反正到时候后悔也来不及了…………(爆)[/STRIKE]
zhangmdk - 2006/7/2 18:09:00
-v- 说起来想起一个华丽的新(旧?)闻。

话说某外地家人(设广州为本地)在广州住宾馆的时候看电视突然看到地方台的曝光乞丐团伙的新闻的镜头中,有自己曾经被走丢(被拐走?)的孩子。于是乎联系了警方、地方台帮助寻找他失散多年的孩子,可惜的是等警方赶到偷拍的地方时,那里已经是空空如也,据说这伙乞丐打一枪换个地方,捞完广州就去其他大城市开捞了。而且组织严细,分工明确,就是那华丽的移动型拐骗儿童进行乞讨的团伙…………  -v-

说到这里我又想起《三毛流浪记》里面“老鸦头”那段了  XD
craft108 - 2006/7/2 18:16:00
以下引用紗紗在2006-7-2 17:48:28的发言:
乞丐,就是用来打的、用来奴役的、用来娱乐的、用来折磨的、用来残杀的、用来………


………………………………[em34][em34][em34]
不愧是JS様啊,是不是前世哪个乞丐欠大小姐很多钱???
乞丐又不是奴隶…………也不是玩具…………
我不想评价阁下的同情心问题,不过请不要发表这种“刺眼的”言论,
所有生命都是平等的!以上那种想法比屠夫还不如…………
寂寞星空 - 2006/7/2 18:22:00
某废在新市天桥试过给几个LOLI+正太乞丐死缠不放.....................
sizzflair - 2006/7/2 18:24:00
现在不是别人的眼色问题……
03534 - 2006/7/2 18:31:00
以下引用sizzflair在2006-7-2 18:24:25的发言:
现在不是别人的眼色问题……
楼上不要随便复制别人的话来乱灌水…… = =#
不止一次了,这次是出自22楼......(啊...这次被复制的是某说的话…… orz)
---------------------------------------------------------------------------------------------------------
以下引用craft108在2006-7-2 18:16:09的发言:
………………………………[em34][em34][em34]
不愧是JS様啊,是不是前世哪个乞丐欠大小姐很多钱???
乞丐又不是奴隶…………也不是玩具…………
我不想评价阁下的同情心问题,不过请不要发表这种“刺眼的”言论,
所有生命都是平等的!以上那种想法比屠夫还不如…………
[STRIKE]虽说不同意纱纱的做法,不过个人觉得,在现实中,生命是平等的只是一厢情愿的想法....[/STRIKE]
(某也参与跑题了…… orz)
saintsage - 2006/7/2 18:51:00
对乞丐说,你愿意我的奴隶吗,跟着我,有肉吃。如果他答应了,你“打他、奴役他、娱乐他、折磨他、残杀他、………他”,我都支持你。
如果他愿意牺牲自己“平等的权利”来换取一些东西,如果他自己觉得幸福,我认为,那是他的自由,甚至是权利,虽然法律并不赋予他这样的权利。
也因此,我鄙视法律。
Revenger - 2006/7/2 18:56:00
以下引用03534在2006-7-2 18:31:05的发言:
虽说不同意纱纱的做法,不过个人觉得,在现实中,生命是平等的只是一厢情愿的想法....


在这个世界上,信仰是一种很强的力量。。。
一厢情愿的人多了,自然就成为了现实。。。
Sigh.....
紗紗 - 2006/7/2 18:57:00
80、81说得不错。。。。。。

要平等?自己努力投好胎吧!
闇雨の绝 - 2006/7/2 19:09:00
以下引用紗紗在2006-7-2 18:57:22的发言:
80、81说得不错。。。。。。

要平等?自己努力投好胎吧!

JS好久不见了~

正题:
    感觉都是在说理想论啊,但是这世界是现实的.你们批评别人乞讨是出卖尊严啥的,但是如果不是走投无路,谁喜欢这样干?如果他还有别的活路的话,现在这年头的竞争强的很.身强力壮的或是在学校熬了10几年出来的都不一定有工作,你指望他能干啥?回老家种田,要是是城里出生的,老家没有田的怎么活?说白了都是站着说话不腰疼.管理学上说人的需求层次最低的一层是生存,然后才是精神,连生存都有问题的,你和他弹尊严,够搞笑~
    JS说的对,要平等?投胎的时候努力吧,富人和穷人的孩子的差别不是一般的大~
craft108 - 2006/7/2 19:13:00
现在看来生命是不平等的无所谓,历史上黑人取得和白人的平等靠的是自身的努力斗争和部分白人的协助、奴隶的消失也是通过斗争和领导奴隶斗争的人(这些人甚至可以是奴隶主!)来实现的,平等是要靠双方来努力的,一方面要被压迫者有追求平等的意识,另一方面要地位高者的协助,毕竟下层阶级的力量是难和上层抗衡的……所以现在虽然所有生命平等是不太可能的事情,但是有这种意识总比没有要好得多!
另外,81的,你认为这种变态的交易中真的是等价交换吗?不过就像战胜国对战败国无理的要求罢了,难道你认为南京条约等交换的是“平等的权利”?
法律只不过是约束工具,牵扯到国家的问题,所以……不予置评…………
craft108 - 2006/7/2 19:20:00
以下引用闇雨の绝在2006-7-2 19:09:05的发言:

JS好久不见了~

正题:
    感觉都是在说理想论啊,但是这世界是现实的.你们批评别人乞讨是出卖尊严啥的,但是如果不是走投无路,谁喜欢这样干?如果他还有别的活路的话,现在这年头的竞争强的很.身强力壮的或是在学校熬了10几年出来的都不一定有工作,你指望他能干啥?回老家种田,要是是城里出生的,老家没有田的怎么活?说白了都是站着说话不腰疼.管理学上说人的需求层次最低的一层是生存,然后才是精神,连生存都有问题的,你和他弹尊严,够搞笑~
    JS说的对,要平等?投胎的时候努力吧,富人和穷人的孩子的差别不是一般的大~

我并没有批评乞丐乞讨啊?选择可以生存的方法并且实践就是动物寻求种族续存的本能啊,完全符合进化道路的事情我怎么会否定它呢?XD
我也不是在和乞丐谈尊严啊,我是在和54生命尊严的JS说乞丐尊严的问题,请弄清除其中的区别~~
以上,this all

PS:偶可不相信投胎机制……本人倾向于Create-Test-Format的循环啦XD

------------------------------
楼下OTZ……我都特地强调了我不是从乞丐的角度来看尊严问题的……你居然还…………………………算了偶服了…………-_-|||
闇雨の绝 - 2006/7/2 19:31:00
生命尊严也是建立在还能保得住生命的基础上的
活下来都是问题的人还有多少余力考虑尊严?
话说回来,尊严这词谁发明的?
03534 - 2006/7/2 19:58:00
[STRIKE]的确也有不少有走投无路走上行乞之道的人
但也不能否认有由于职业乞丐这“行当”好赚钱而自愿成为乞丐的人的存在
正如历史上也有不少自愿承受『司马爷爷所遭受的痛苦』(啥?)的人的存在,毕竟“钱”这东西对人的吸引力经常要比“尊严”来得强…………[/STRIKE]


>>>一厢情愿的人多了,自然就成为了现实。。。
鲁迅爷爷么……?(爆)
LOVEHINA-AVC - 2006/7/2 20:11:00
某人的言辞我就不评价了,跟小P孩讲什么道理啊XD
在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人确实需要他人的帮助,有心者便量力而行吧,就算做不到也不要说风凉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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