呀哩!?怎麼會有這種疑問的啊-3-....... 這是不可能發生的啦.... 因為你的推論在中途就不合理了....
其實先說一下細節..... 咱其實看不懂前題2)的.... 什麼叫【我在書中看到的無誤,並可跟前題1)同時成立】..?不明白 不過,這解釋一下就好,因為咱覺得好像跟之後的影響不大
假設部份,用字上的細節要注意... 不如就讓咱直接把修改後的放出來吧...
傻俊〞 发表于 2010/6/9 20:41:00 |
吐嘈部份:
1)我本來就知道這樣想有點不對,我就是想來請教一下哪裡不對麻-3-你怎麼說得我好像壞人一樣(哭
2)
沒想到傻俊君的物理知識還挺厲害...
------------------------我是一條華麗的分割線---------------------------
對不起,可能是我說得不太明白,所以有些誤會。另外有一些問題想要再請教一下。
更正版:
前題:
1)假設牛頓3定律適用於任何具有質量的物體上,包括單一粒子物體
2)我在書中看到的(世界上只有4種力:強力,弱力,電磁力,重力
其中所有力都是將2樣物體相吸,只有電磁力在電苛相同或磁向相反具有排斥作用。)無誤,並這些『力』可代入牛頓運動定律所描述的『力』。
假設:
1)有2粒帶質量粒子(不考慮是甚麼粒子,只要有質量即可。)(A和B)相遇,並發有完全彈性相撞
2)以其中1個粒子(A)為視點,假設其本身運動方向為向左,相撞後彈開,運動方向變成向右
3)按照牛頓運動定律,A的運動慣性有改變,即有一個淨力作用於A身上
4)按照牛頓第3運動定律,另有一力作用於B身上,力的方向跟作用於A身上的相反,2個力成作用力與反作用力,具同純量和特性
推論:
1)若假設部份成立,並前題1),2)都成立,由於該力使A和B互相排斥,該力為電磁力
2)若推論1)成立,則A和B為帶電苛帶質量粒子(單一粒子,不考慮淨電苛情況)
重點推論:
1)若2件帶質量粒子相遇並彈開,則該2件物體都帶電苛,並受電磁力影響而互相排斥
2)換言之,假設2件『帶質量而不帶電苛』粒子相遇,則不會彈開?
3)若不會彈開,他們會像鬼魂一樣互相『穿過』對方,並繼續其本身的運動慣性?
4)若以上推論都成立,在2件物體『互相穿過』對方而又不互相影響時,他們會有某一個時間『同時存在』於同樣的空間?
5)若重點推論4)成立,在他們存在於相同的空間之時,重力互相吸引的方向為向?因為他們都在『對方的位置』,重力此時如無特定方定,則重力失去作用或重力的純量為無限大?
6)如果當時重力真的失去意義,按照能量守恆定律,他們之間的重力勢能(gravitational potential energy)當時跑到哪裡去了?
---------------------------------------------更正版完結---------------------------------------
比如强相互作用,若相互作用,电磁力,重力里要分清力的作用范围…… 微观的不能乱用的宏观里的…… |
為甚麼不能一起用?宏觀微觀時有分別?即牛頓運動定律有不成立的時侯?
一、强力 原子核由带正电的质子和中子组成,它们聚集在约10^15m的范围内,为什么质子正电荷之间的库仑排斥力没有使核子飞散开来呢?那是因为核子之间存在一种能压服库仑斥力的强相互作用力――强力或核力。在原子核的尺度内强力比库仑力大得多,但强力是短程力,核子间的距离大于 2×10^(-15)m时,强力很快下降消失,核子间的距离在(1-2)×10^(-15)m之间,核力表现为吸引力,小于1×10^(-15)m又表现为斥力,且随距离的减小斥力迅速增大。强力对维持稳定的原子核有重大的作用。 |
原來有這種事...我才剛剛知道。
不過強力的斥力跟電磁力不同,是按照作用範圍而轉變?
假設:
1)2粒強子因為強子的作用而互相吸引,其強度可以無視電磁力的排斥作用。
2)於是,2粒強子之間的距離變得越來越近
3)到了距離變得太近,強力表現為斥力,於是2粒強子之間的距離又開始變遠
4)當距離變得夠遠,強力又重新表現成吸力,並重複假設步驟1~4
如此,是否代表2粒強子之間的距離有一平衡點,達至吸力斥力平衡。於是原子核內的原子就依我們所見,互相吸引但仍保持各自的位置,中間保持著微細但的確存在的距離?
若以上成立,則強力的斥力表現無法做到使2粒強子相撞時令雙方『彈開』?
不存在“『帶質量而不帶電苛』”的物質:有质量了,应该有原子了吧,有原子存在了为什么会没有“電苛”呢? |
老實說對這點的確不了解。
只是在我認知之內,世上好像有帶質量而不帶電苛粒子,帶電苛而不帶質量粒子,不帶電苛不帶質量粒子
詳細我也不太清楚,只是看書時見過。
所以為免誤會,我才刻意強調『帶質量而不太電苛物質』
接著.....到推論部份... 其實,在推論1)這部份就存在爭議性... 因為,A和B會分開並不是因為電磁排斥力 而是因為兩者的碰撞,而出現反作用力, |
請問一下令兩者彈開的力如非電磁力的斥力表現,你所說的『反作用力』是屬於4種基本力的哪種?還是不能以這種角度描述?我不太理解...
事實上我最上知道的就是這個,『讓2粒粒子彈開的力』到底是甚麼力。
同時,由於萬有引力的法則 兩者物體之有著互相吸引力,其吸引力必間比電磁排斥力為大 所以並沒有淨排斥力的存在的 |
請問你所說的『萬有引力』是不是指重力?如非,是指甚麼力?至少可確定其表現為吸引力?
如果沒有『淨排斥力』存在,哪會怎樣...?
不就會發生我所假設的,兩者不會彈開,並繼續保持其運動慣性,即互相穿過對方!?
【1)若2件帶質量物體相遇並彈開,則該2件物體都帶電苛,並受電磁力影響而互相排斥】 兩物件相遇並彈開,不能證明兩者都帶電荷 因為會彈開不僅限於電磁排斥力 例如剛剛的假設,反作用力 |
同一個問題...『反作用力』即是甚麼力...?
【2)換言之,假設2件『帶質量而不帶電苛』物質相遇,則不會彈開?】 其實這一點,可以與重點推論方開討論 而....你這一點推論,有一個很大的失誤... 因為,這一點並沒有提及兩者的相遇有沒有涉及淨力 所以....如果在沒有淨力的情況下... 即使物體帶有電苛與否,也不會分開啦 |
對不起...這裡我沒有問題,因為我根本看不懂=口=
【3)若不會彈開,他們會像鬼魂一樣互相『穿過』對方,並繼續其本身的運動慣性?】 嗯,從這一點開始,就已經出現錯誤概念了 在之前的假設,已說明兩者均為有質量的 那麼就已經沒可能再跟別的質量重疊了 再者.................. 這是你從剛剛的推論就存在的問題... 怎麼你的推論都不存在互相證明呢? 怎麼若不會彈開,就一定會互相穿透呢?? 其實還有一堆可能性的存在...例如兩者一直接觸著,並為靜止狀態 因此....在推論之前,必定要把所有可能性排除 不然就不是推論了 |
為甚麼質量不可以重疊?這是我一個很大的疑惑...不知道為何我一直認為『只要沒有淨斥力使2粒粒子分開,則他們會因為吸引力(至少有重力)而使距離慢慢變近,最終於同一空間存在』
關於你說的『一堆可能性,如一直接觸著,並為靜止狀態』
這種狀況,以A為視點,其運動慣性由『正』變成『靜止』,運動慣性不就是改變了嗎?而改變這慣性的,不是淨排斥力嗎?
為甚麼我的推論不存在互相證明...?
對不起,因為我的表達不好,請不要生氣-3-
是同一"時間"存在... 不如說是在同一"空間:存在會更適合吧 |
我明明說了...
但是,對於這一點我想到有一個說法能反證 我想可能是LZ把勢力理解錯誤了 重力...並不是等於勢力... |
我是想說重力勢能....是你理解錯了還是我理解錯了=口=?
亦因此,這部份我完全沒看懂....
最大問題是我不知道甚麼是勢力...
不對...氫正離子(H+)的場合...只有質子而沒有電子...
重力主要就是引力,尽然用四种基本力表示了,就不要再提重力了。如果物质无限接近主要是强力和弱力的作用,引力因为太小被忽略掉了。 |
重力不是4種基本力的其中一種嗎?為甚麼你說用基本力表示就不要用重力?
目前就這樣,小的表達得不好,還請各位不煩指教...
看來這貼有相當大凡討論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