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稀里哗啦的……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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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9# 驿客林夕 的帖子

能敏感的的感受到这一点,非常不错!

如果是我为我爷爷写纪念,我会重点表达他的品质,他的求学之路,他自己改名的寓意,以及他坚持过的一些东西;而不是把重点放在,他如何对我好,二人的关系如何如何。

我是这么想的:作者的题目是《爷爷和我》,而不是《我的爷爷》,已经点出文章的主体不仅仅是爷爷,还有他自己。这样,自然的要写出二人的关系如何。

当然,各人的写作手法各有不同,选择什么手法因人而异。

这两段文字选自开头结尾,占用了不小的篇幅;但在一篇纪念亲人的文章当中,这种通过强调自己、强调别人对自己的关注而膨胀起来的自我意识,真的不是很恰当。

你注意到了这个细节,说明你在文学上已经有了一定的造诣,敏感的感受到了文字传达的各种气息。

这里,我想先说一下作者发博文后各方的反应以及对作者的影响。

作者写出了这篇文章后,迅速的传播了出去,引发了很多人的感慨和议论。截止到我敲出这行字,在新浪微博上,对#爷爷和我#这个话题的讨论已经达到了40748355! 这说明有关这个话题的微博数已经有40748355条!

如此广泛的传播和讨论,在感动无数网友时,也有各方面的人找到作者想要买下版权或合作。迫于无奈,博主才重新编辑文章,加了这么一段话,也进行了解释:
出于无奈,只能小小声明一下。

如果你了解了这段背景,是否会拥有新的感受?

10. 我

因为读书早,父母的离异,和爷爷相依为命的经历,以及和父亲长年的误会,我比同龄的很多孩子早熟,很早就学会了隐忍和察言观色。长大后,我话很少,不怎么说漂亮话,但好在办的事儿都还算漂亮。

我看了下原文,这一段出现的位置已经在最后阶段。可以看到,写出这一段文字前,作者就给出了这一段要写什么:
10. 我

在《爷爷与我》这篇纪念亲人,同时也在怀缅两人感情的文章中,在如此靠后的地方写自己对生活的态度,一点也不显得喧宾夺主和过分,相反,反而给人一种很合适的感觉。

以上
最后编辑zhang2012 最后编辑于 2013-06-10 08: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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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纪念亲人,还是以这个人本身作为描述主体比较合适,全篇的描述也应有一个比较明显的、以这个人为中心的框架,让所有的事件都围绕着你要写的人展开,这是基本路数。或者直接拿自己作视角,用自己的成长和观察,把这位长辈的性格和品质以一个比较完整的形态表现出来,也可以写得很巧妙。两种笔法,都是建立在对要写的人的深刻了解基础上的,既然有这种了解基础,就说明这个人的形象已经根植于作者心中,完全不需要特别突出两个人之间的关系如何。
    换言之,无论怎样写,自己对这个人的深刻理解都是必不可少的,而非用大量篇幅去叙述,这个人对我怎样。


    楼主说到了这篇文章的回复数,认为由于关注度太高才导致作者不得不发出声明。但你是否知道,这样的关注度和回复数,本来就不符合正常情况下一篇日志应有的关注数量,而那些“请标明出处”“谢绝再创作”的声明,实际上只是在表达一个“请关注我”的意思,是一种造势;而更多的造势是你看不见的,如在QQ群里请众人捧场,如逐个联系关系好的网友让他们来说句好话,其中一些善于迎合的人自会把此文转到自己空间并把出处放在显眼位置,让更多的人看或转载。
    如果你有专心创作或纯粹为一个人写纪念的经历,你会很容易发现,主动来关注你的人是很少的,是那些真正心里有你且与你兴趣相投的人才会来关注,这属于正常情况;而你一旦专注于创作,对关注度之类的事情自然看淡,通情达理的人了解到这一点也就自然不会来拿创作之外的事情来干扰,久而久之受关注的程度自然比不过那些专门造势的人——这就是专注于创作(或纯粹纪念某人)和打着创作的名号(或打着纪念别人的名义)来博取关注的根本差别。
    请把这些东西,当做社会常识来理解。
    最后编辑驿客林夕 最后编辑于 2013-06-11 02: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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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12# 驿客林夕 的帖子

      非常感谢你这么晚还认真的回复我。

      1.2段中,你主要阐述了这类文章的写法,介绍了两种笔法,我也增长了见识。

      我既不觉得那篇文章的作者笔法非常高明,也不觉得作者的笔法不出色。因为我本就不关注这件事。

      我是个普通的读者,说来惭愧,对于作者行文的构思和手法,在阅读时不是很能注意到。文章写出来了,我就看了。文章带给我什么样的感受,是一种很直观的感觉。比如我看那篇文章时会哭,不是因为察觉到他的文笔是否巧妙,而是因为感受到其中蕴含的真情。

      所以对作者该怎么写,怎样写才更合理,我们这里就不再讨论了,毕竟人与人不同,笔法自然也会不同,也无法说谁是错了,只是适用于不同人罢了。

      3.4段中,你主要说明了一些江湖手段,也谈了自己在写作中的亲身体会。

      世间确实有这样的手段,也确实有这样的人。

      看了他的文章后,我有自己的看法:他没有用过这种手段,也不会是那种打着纪念爷爷的名义来博取关注的人。

      当然,那个作者到底是否用了这样的手段,是否是这样的人,没有亲身与他交往过,我也不敢保证自己的想法就是绝对正确的。

      既然无法判断,那么在这里讨论他是否用了这个手段也就没有了意义。俗话说文如其人。那么就让读者去感受他的文章,看看他在每个人的心中是什么样的。

      虽然很不好意思,但这里我要反对你的两个观点,或者说一个观点。

      1.
      而那些“请标明出处”“谢绝再创作”的声明,实际上只是在表达一个“请关注我”的意思,是一种造势

      这句话有其适用的地方,但说的这么绝对就不合适了。不说远的,就是在我们KFC中,这两天我恰好看到了一个帖子,写得很精彩啊!她也注明了“另外,本文不禁转载,但要在篇首附明出处(论坛以及本帖地址)”,这是否说明她是个“打着创作的名号(或打着纪念别人的名义)来博取关注的人”呢?

      请你做一个判断。具体链接,为了不把别人牵扯进来,我用短消息向你发送了过去。

      如果你的判断是:她不是那种人。那么,是否也应该这样认知那个作者呢?

      2.
      而更多的造势是你看不见的,如在QQ群里请众人捧场,如逐个联系关系好的网友让他们来说句好话,其中一些善于迎合的人自会把此文转到自己空间并把出处放在显眼位置,让更多的人看或转载。


      我就把那篇文章转到自己的空间里了,不仅如此,我还把这篇文章发到KFC中来了。

      我不认为自己善于迎合。

      我不认识作者,作者也没有在QQ群里请我去捧场。

      我给作者说了好话,但作者没有请我去说好话。是我自己想说的。

      所以,我的例子对你的认知会不会产生什么转变呢?

      请把这些东西,当做社会常识来理解。

      人与人之间认知不同,我的社会常识不一定是他人的社会常识,相对的,他人的社会常识也不一定适用于我。

      所以我把你说的话,当做你的社会常识来理解。对我自己,我自然有我自己的态度。

      这其中没有谁对谁错的逻辑,只是适用于不同人罢了。

      以上
      最后编辑zhang2012 最后编辑于 2013-06-11 11:0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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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说得对,我的常识只是我的常识,不能以此为根据来强求你接受什么,无论谁对谁错。下面这些要点,是建立在不褒贬你转载的文章的基础上,真正想跟你交流的一些看法:

      1,如果你想要纪念一个人(或者无所谓纪念,只是对这个人好一些之类),请尽量接触一下他内心的想法吧。
      2,凡事不必用一种以“我”开头的思路和语气,这样就算你本无博取关注的意思,也会引来一些认为你是在博取关注的人来迎合你。在这种情况下获得了关注,实质上跟博取关注没有区别。
      233,你短消息给我的这链接,帖子本身确实不错,作者的文笔也是我认可的。但你若是说作者其人,下“她不是那种人”的判断,那样我会觉得,你还是慎重一些比较好……
      最后编辑驿客林夕 最后编辑于 2013-06-12 00:0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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