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yFansClub
zy67_melody - 2011/10/16 14:31:00
已经很久没回来了,自从上次的 “暴怒”事情之后,似乎我还耿耿于怀,为什么一个人可以无耻到这样的地步,去污蔑一个比什么都纯洁的死者。只是,这样的感觉,在我回KFC浏览了自己以前的帖子时才会有。
自从恩师 猫 大人把我拉进KFC开始,我从这学到了很多音乐方面的知识。对自己的执着也有了很多信心。
这个歌词已经写了很久了,但一直都苦在没写出太好的编曲而一直搁浅。
在搜刮了那么多的技术之后,上月对这个歌进行了翻新。其实,也就是新编曲。
只是自己对配器还不是很懂。所以,瑕疵是必然的。但这个伴奏里所有的技术,还是要感谢KFC的同人,所教的一切。
一年多过去了,我依然对她还耿耿于怀。
不是忘不了过去,而是在心底永远的珍藏。
所以,那个故事也和我现在的女朋友从头到尾分享了一次。
我没有背叛王静,至少永远不会;但我也没有找一个人代替,谁都知道感情是无法替代的。
所以,我选择转嫁爱情。像过去一样接受和对待现在的女朋友。
至于王静,我已经和现在的女朋友看过她了。以后,每年都会去坟前祭奠的。
正因为有了之前的经历,所以我才懂得,只爱一个人的承诺,是如何的珍贵。灵感来自女友的钢琴练习曲,呵呵。
中国原创音乐基地试听地址:
http://yc.5sing.com/848541.htm 原创候选推荐频道 仅仅为DEMO,不敢说是正式。
只爱一个人的承诺
词曲:章寅
终于告别繁忙的生活,有你陪我一起走,
再多的苦我也能承受,不用再担心些什么.
是否还记得我曾经说过,只爱一个人的承诺,
也许未来有很多曲折,我们也要一起去承受.
要让全世界知道我的爱,只为你一个人存在,
星光的灿烂,为我们照亮未来,你要相信上天的安排。
要让全世界证明我的爱,只对你一个人表白,
不管明天有多少风雨多少阻碍,你的身边永远都有我陪伴.
黃泉野草 - 2011/10/16 17:33:00
LZ是个深情的男人
既然前爱已去那么一味的沉浸在悲痛中绝不是死者所希望看到的
爱情可以延续但无可替代 LZ的觉悟我很佩服
Annita - 2011/10/16 19:41:00
LZ我想认真的问你几个问题,也请你认真的回答我。
你在这个论坛发过两首歌曲,请问你是不是出道歌手?有没有用这两首歌参加比赛,参加选秀,有没有用他们参加任何商业活动,或者把他们商业化,放进专辑来卖,或者说用这两首歌获得商业利益,包括获奖,选秀晋级等?
zy67_melody - 2011/10/16 19:46:00
有一首参加过,但这首还没有。
Annita - 2011/10/16 19:48:00
那么请问LZ,你已经算出道歌手了么?我记得你的上一首歌参加过选秀之类的比赛?
=========
其实我想说的很简单,也很直白,如果有伤到LZ那么我先道个歉。
如果LZ已经是个出道歌手,已经参加了一些选秀节目,或者说已经拿作曲唱歌挣钱了,成了职业班子了,那就别来泡论坛了,把精力放在歌曲创作上。如果你要来泡论坛,诉苦,倾诉自己的感情,那就纯粹点。想谈女朋友的事就别挂歌曲,要挂歌曲就单纯的挂一首只献给女友的歌,别让我看到你在任何比赛,选秀或商业活动上用这首歌曲,我已经说的如此直白,不知LZ是否理解?
如果现在的这首歌,只献给你的女友,只为你的女友而唱,那么歌曲随便挂,我祝福你的女友能收到你的这份心意。
如果你挂上来的歌参加了比赛,选秀,或者获得了商业利益,你已经是个出道歌手了,那对不起,把你的歌撤下去。
泾沄 - 2011/10/16 20:19:00
至于情感什么的,我从不相信会有人一生只爱一个的,过去的事就过去了。
有那份无可替代的心,想必对方也知足了。
用悼念的曲子去参加比赛,我不太理解。
希望这首能留给她吧。
zy67_melody - 2011/10/16 20:21:00
我懂你意思。但每个人有自己做事情的习惯,就好像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原则一样。我习惯了自己发歌的时候把歌曲的由来说得明白些。我想这个应该不是很过分。只是我想反驳你一下。也希望你别生气。
首先你混淆了“商业利益”和“出道歌手”这两个概念,我的确是拿了之前一首歌参加了选秀比赛,但试问“商业利益”是指什么?是指这个歌曲在经过版权,发行等一些列手续之后,获得正当的金钱受益,那才算是商业利润,而出道歌手是必须有唱片公司签约,指定发行的版权公司认可,才算是出道歌手。显然,你误以为我参加比赛,就算是出版发行了,显然这是有点本质区别的。
另,我想说的是,前一首歌,虽然已经参加过选秀节目,但我已明确,歌曲不会兜售的,因为那首歌曲无价。我想换成任何人,都会这么做。
在刚来KFC的时间,我有说过,我不希望自己的作品牵涉商业利益,因为一旦任何东西和商业沾边,那一定是不纯洁的。我不希望商业侮辱的音乐。事实上娱乐圈很多作品就是因为牵涉到商业,所以没办法让人喜欢,而且,牵涉到商业目的之后,创作人的灵魂也会变得商业化。这是我不愿意的。
音乐有灵魂,我不会出卖自己的灵魂,也等于,我不会出卖自己的音乐一样。
如果我当初来KFC处于商业目的,那我想,坛子里也不会有那么多的人愿意听我的作品,愿意支持我一路走过来。我想这两者之间的区别,你听完我这一席话之后,想必也应该有点理解了。
我既然来KFC了,就不会扯上“商业”。哈哈。
另:我在KFC发的应该不止这些曲子。你听过之后就明白了,灵魂怎可和商业有关系。
小汀 - 2011/10/16 20:33:00
…我觉得是可以理解的事情。
我现在在辛辛苦苦的写剧本,做游戏,初衷也只是为了纪念一个人。逝者已矣,想为这段感情在世界上留下一个痕迹,哪怕是用了它参加了比赛,甚至在同人会上发售,也是希望更多的人从一个角度感受到这份曾经有过的心情,虽然听起来会有些幼稚,但越多人接触它,越多人接受它,就会越感到欣慰。
不过依然希望楼主更加顺应本心一些,不要过多的去渲染,能让多少人听到,随缘就好。
Annita - 2011/10/16 20:35:00
那我再问LZ几句:
LZ为何参加选秀?选秀节目是否是商业节目?如果是,你献给女友的歌,唱给女友听的歌是否适合在商业节目里演唱?你是否在选秀节目上也说了关于你女朋友的故事?
zy67_melody - 2011/10/16 20:38:00
回楼上的话,我要是想卖,几年前就都卖了,那些买家不止一次来问我要过。也正因为是顺因本心,随缘,所以才不愿意卖。如果我为了让更多的人听到歌曲,用出钱的方式去宣传,显然,这个和随缘是两码事情。
zy67_melody - 2011/10/16 20:43:00
其实,我当初参加选秀,唱的并不是自己的歌曲。而是 动力火车 的背叛情歌。因为我是觉得,如果别人真的赏识自己的才华,即便不是自己的歌,他也能听懂。只是后来有些变故,有人知道了我的经历后,导致他们一定要我唱。很多事不是自己能做主的,但至少我能做得了主的,我还是会做主。所以,我不希望你们再误会我的本意咯。
不过,你们的提问,我还是会一一回答的。
Annita - 2011/10/16 20:52:00
如果LZ不愿意正面回答我的问题,我也不必多问了。妥不妥当自在人心,唱不唱在自己而不在别人,LZ最终在选秀节目里唱出来了,只能说明有些东西比你坚持的东西更重要。你虽不想唱,但那东西还是让你唱了,取而代之的是节操碎了一地的声音。
幽煌冥月 - 2011/10/16 20:54:00
我只是路过而已……LZ的歌还不错
zy67_melody - 2011/10/16 21:01:00
兄弟,显然,你钻牛角尖有点深了。我发在KFC的东西,就是不会卖的东西。如果你硬要和商业撤上关系,那我也没办法,毕竟我已经唱了。
简单跟你说一个事情,在音乐界,凡事要卖的作品,在未经版权许可之前,擅自传载网络是属于侵犯唱片公司的利益,是要赔偿损失金的。我想这样说,你也应该明白了。我既然发在KFC,我就没打算卖。除非,有人说要我帮他另写一首歌,然后支付一定的费用。那就是另外一回事情。
zy67_melody - 2011/10/16 21:12:00
声明一下。同志们,你们的问题,我可以耐心回答。不管我前面有没有正面回答,至少我已经给出了一些答案,但请别跑题太严重。我是来这交流的,不是来让各位挖隐私的。
laputachen - 2011/10/16 21:16:00
我基本上明白楼主的意思了,商业目的应该是没有的。之前在选秀节目上唱,大概也是节目的制作人员发现楼主前女友的故事是个商业卖点,可以在节目上赚眼泪赚人气,就强迫楼主去唱,这事楼主做不了主,所以就无可奈何的唱了,使原本为前女友写的歌沾上了一些商业气息,这在演艺圈也是难以避免的。所以楼主在KeyFC发歌曲讲故事,目的应该是没那么复杂的。
Annita - 2011/10/16 21:17:00
LZ既然已经解释清楚不会用于商业,我就认可了。故这方面不再多说。
我不爽的地方在于:拿纪念女友的歌曲在选秀节目上唱,在选秀节目上讲你和女友的故事(这个我问了,你还没回答有没有,看样子是讲过了?),以此来作为晋级的筹码,我觉得不纯粹,不舒服。因为当时LZ发第一首时,那种悲痛之情以及后面的“爆发”,都能看出你对女友的感情。纵使你有千般无奈,各种不能做主的事,你还是这样做了(指在选秀上唱这首歌)。我个人表示遗憾,也觉得不爽。因此我才在这里表达我的不爽,仅此,说的够明白了。当然,我口气过重,也仅仅是我个人的不满,本应该在短消息中私下解决,我却当面说了出来,破坏了LZ帖子的氛围,这点我道歉。
zy67_melody - 2011/10/16 21:27:00
首先,我想说明白的是,选秀的节目,我只上了初赛,更谈不上晋级,所以,只是参与了一下。如果你说我是以此作为晋级的筹码,这个我很不服气的。我身处3年娱乐圈,圈里的规则我不是不知道,所以我告诫过自己不会涉足。但如果,你认为我在节目里唱了,你个人觉得不爽,你可以喷击我没关系,毕竟每个人的理解不可能完全一样。只是我不明白的是,你不满在什么地方?参加选秀,你就不满?还是你对我不满?还是你对作品不满?你总有个发泄点吧?而且我已经说了,我当初参加选秀唱的并不是写给女友的歌,只是后面导演提了要求,我只能唱。那不然你告诉我个两全其美的办法。
Annita - 2011/10/16 21:35:00
不满的地方我说得很清楚:拿纪念女友的歌曲在选秀节目上唱。(是否讲了故事LZ还没回答我)
“我当初参加选秀唱的并不是写给女友的歌,只是后面导演提了要求,我只能唱。”
从这句看出你本人也并不想唱这首曲子。
“所以,只是参与了一下。”
从这句看出LZ只是想参与一下,晋级不晋级并不重要。
“那不然你告诉我个两全其美的办法。 ”
所以根本不需要两全其美,坚持不唱就行了啊=-=,本来就是去体验一下而已,为何又不得不唱了?不唱了会怎样?大不了不晋级,大不了不参加选秀了,那到底是什么促使LZ你最终还是唱了呢?
laputachen - 2011/10/16 21:37:00
Annita同学的不满在于,最后导演提了要求,你就“只能唱”了,他认为你为前女友写的作品要保持精神纯粹的话,就应该誓死不唱,不理导演,退出选秀节目,坚决抵制演艺圈的商业侵蚀,而不去追求什么两全其美……当然,这个要求是高了一些,毕竟楼主还是圈内职业人……
zy67_melody - 2011/10/16 21:43:00
如果不唱,那请问,我在直播时应该怎么说?我总不见得拿我的工作当最后的挡箭牌吧,当初参加是公司决定的。如果要不得罪老板,又要不唱,请你告诉我个两全其美的办法!!!!!
我那时候做的是录音师,我的老板已经通了关系要我去参加,我怎么办?得罪老板?还是让老板得罪电视台的?
可见旁人永远也理解不了当时的情况。我真不该回来。
另回复19楼的兄弟,
我已经不是圈内的人了。
小汀 - 2011/10/16 21:53:00
楼主向大家讲述自己和女友的故事,我想应该有想过作为对这份感情的一个的留恋与回忆。 但是楼主有没有想过,这样先讲述自己的故事,最后给出自己的新歌,会给人做作的感觉呢?
你可以不这么想,甚至愤怒的否认,但是不能避免别人不这么想或者去利用这一点。导演当时让你唱,是因为他觉得这样对节目的商业化有好处,还是因为他被你和她的故事感动?如果是后者的话,也不会出现不得不唱的后果吧?因为你向大家讲述你的歌的方式,歌被利用成了提高节目利润的工具,这也不是你想要的结果吧?
即使楼主不服气,但是想想看,初衷是美好的吧?但如果继续这样做的却让别人觉得这是一段被利用的感情的话,谈起这首歌,却会有人说就是那个炒作的XX,你会开心吗?已经走了的她会开心吗?
为女友写的歌,可以尽情的唱,让每一个人听。但是关于她的故事,放在自己的心里就好,只要当歌声传到大家耳中的时候自己明白,他们听到的是为她而作的歌,就已经足够了。
Annita - 2011/10/16 21:55:00
“对不起各位观众,各位公司的领导,以及尊敬的导演,评委们,我不能唱这首歌。这是我给去世的女友写的珍贵的曲子,我只唱给我的女友听,所以抱歉了,我不能在这唱这首曲子……我会用另一首我拿手的歌曲作为补偿,不知大家能否能接受我的任性。”
如果这样说,不知底下的观众是否会鼓掌呢?评委说不定会感动得流泪。导演说不定会痛哭流涕。观众们可能会更喜欢你。
但这些也都是我的YY罢了,未历经社会凶险,LZ的苦衷我无法理解,但看你这么为难,也算认同了。只是令我遗憾的是……你还是唱了。
zy67_melody - 2011/10/16 22:06:00
行了,看了你给的所谓“两全其美”的办法,我算是明白了。我也只能用一句话形容:“站着说话不嫌腰疼”,你也永远你不会理解连带责任。更不会想到有人就会因此遭殃,因为你永远也不会理解,只会用偏执,自私甚至是“不要脸”的方式去挖掘你所想要知道的问题。
对不起,我的形容词有些过分,也请你不要生气。(这话谁都会说)
好了,原来只是来发个帖子,现在也没料到有个二货会歪曲他人思想,把一种心情硬是扯到另一个心情里。
OK啊。你很牛B。
我还是那句话,理解的人自然理解,不理解的人,永远不会理解。多说也无益。既然那么不受尊重,我也没什么好留恋的。
驿客林夕 - 2011/10/16 22:37:00
嗯,有些事差不多就可以了吧。
A兄近来忙什么呢?
Annita - 2011/10/16 22:39:00
"如果这样说,不知底下的观众是否会鼓掌呢?评委说不定会感动得流泪。导演说不定会痛哭流涕。观众们可能会更喜欢你。"
看来lZ把我的这句话当成反讽和无聊的歪曲了,事实上我只是单纯的在找两全其美的方法,我觉得也许这样说大家也会理解你,如果你把这句当歪曲和反讽,那我解释一句,不是这样。如果你觉得我“站着说话不腰痛”,这点我承认,所以在回复中说“LZ的苦衷我无法理解,但看你这么为难,也算认同了。”后面我的认同,就是对你这种无奈和为难的承认,理解。
“因为你永远也不会理解,只会用偏执,自私甚至是“不要脸”的方式去挖掘你所想要知道的问题。”
“现在也没料到有个二货会歪曲他人思想,把一种心情硬是扯到另一个心情里。”
我可以再重复一句我的话:“我看不爽你在选秀节目里唱为死去的女友做的歌”,让我重复几次我都会说,这就是我要表达的意思。LZ在后面对这个做法做了很充分的解释,我虽暂时无法理解,但还是表示认同,因为身在江湖的确有各种身不由己。但我还是为LZ的选择表示遗憾,仅此。
“对不起,我的形容词有些过分,也请你不要生气。(这话谁都会说)”
嗯,你说的话明显是误会了我上面的话,觉得那是反讽,其实只是表面意思而已。至于你所说的话,无论是否让我生气,我都会认真思考和反思。
“既然那么不受尊重,我也没什么好留恋的。”
我并未不尊重LZ,我也不会挽留LZ,我发帖说话都问心无愧,有理说理,有错道歉。如果你想说我刻意歪曲你的意思,只能说没有。我只是从你的帖子里读到了不爽,进而表达。总结来说,如laputachen所言,我执着于“无论付出什么代价,都不应该让这首歌在选秀节目上唱。”而LZ显然是经历了社会的无奈,身不由己,才不得不唱出,而且认为我的想法是“站着说话不腰痛”,这点我也认同,不过这些都不能阻止我为“LZ还是唱了”这个事实表达遗憾。说白了是处在两个不同世界的人的思想的碰撞。解释清楚便可,何来歪曲之意?LZ解释到自己崩掉,骂人后离开,只能再次表示遗憾。要怪,也只能怪你闷骚,一开始不把你“不得不唱这首歌”的苦衷说出来。试想你在论坛看到一个人发歌。这个人你又在选秀节目里见过,唱的又正是这首在论坛发布的歌曲,而且还是给去世的女友做的歌。我是否可以很合理的从中读出不爽呢?这样容易引起误会的地方,这样的苦衷,是否应该在帖子主楼里就稍作解释呢?如果你搞动漫歌曲创作,同人本创作,即使是同人贩卖,keyfc也会支持,因为是同人作品。既然是3次元歌曲,又是在选秀里唱过,LZ发帖是否意识到不妥,是否该在帖子里稍作解释呢?
Nekorc - 2011/10/16 23:08:00
=w=我可以多嘴一句么,lz和A叔都觉得对方无法理解自己的想法,加上天干物燥阳气重,其实心平气和说不好么?| |我倒是觉得如果我站在lz的立场上,对A叔的质问必有不满之处,因为楼主也有自己的苦衷,想必楼主比A叔考虑得更多,但是想到不能因自己的感情而妨碍到他人,故有此选择,本就出于无奈,心中不平,却又遭他人指责,必定火冒三丈,而且两人的感情却要外人指点,肯定更为生气吧| |我倒是觉得,A叔的行为已经是对楼主隐私的一种伤害,不管怎么说,歌声是无罪的| |A叔是希望楼主能珍惜自己的感情,言语或有些过,也请楼主理解,毕竟也许在这次争论后,A叔可以成为你谈心的人,这样的人一生太少,楼主阅历比我丰富,想必深有体会| |以上是一213高中生的狂妄之言,不过都是咱内心所想,如有冒犯,望海涵
Annita - 2011/10/16 23:17:00
我倒是看得很开,有些事情只能用吵架的方式才能相互理解,至于LZ闷骚,有苦衷不说,还没吵完就走了,俺也就没办法了,不过多少理解了些别人的想法。
laputachen - 2011/10/16 23:26:00
嗯,从这贴是可以看出,楼主是挺单纯的追求音乐创作的,但无可奈何的要在演艺圈内对现实妥协,让自己对前女友的感情被选秀节目的导演利用去赚观众的眼泪和人气。而且这样的故事被挖出来后,还会遭到人无理的质疑觉得楼主在造假煽情,即使在KeyFC还会被人觉得是在利用前女友的故事。经历这些之后,楼主可能可以理解一下小汀同学的话,就是这种真正真挚的感情,还是自己珍藏在心里最好,放出来了,难免会被社会误解亵渎,特别是在选秀节目这种商业情景。如果要帖歌曲,就直接贴,最多简单的加一行字“这首歌是为纪念某人”就足够了,大家也能就事论事的谈歌曲,注意力也可以不被转移到楼主自爆的悲剧故事上……
zy67_melody - 2011/10/17 6:20:00
我发完最后这贴,之后绝不再争辩什么,不然就是在残杀我自己的身体!
对于你的做法,我和我身边的朋友感到的已经不是不满两个字可以形容的了。了解我的人都会愤怒!我在你的帖子里不止一次的看到“我理解楼主,也深表同情,但我对楼主已经唱了的事实深表遗憾”等此类的话。突然间我感到圈中的恶心言辞又出现在了我面前啊,我从你的行为上根本看不到你所说的同情,我也完全感受不到你所谓的理解。试问,一个深表同情的人,会不会在我第一次婉言拒绝回答你提出的问题时,还能这么斩钉截铁的要求回答我不愿意回答的问题么?我一忍再忍,忍到现在我忍无可忍。我已经说得很明白了,我在KFC发作品帖子,向来喜欢把来由说的详细些。你如果不喜欢,你可以提出。至于旁人怎么理解我没办法阻止,但你有必要在一个问题上刨根问底,咄咄逼人,一定不达目的不罢休么!那我试问,你这么做的目的究竟是什么?到底是要知道你“所谓”的答案,还是其他什么?现在好,我不想说的隐私都公布于众了。你满意了?那这件事情发生到这种地步,到底是谁的错!很明显,你就是希望把问题扩大化了,然后可以让所有人都来支持你的观点。完了在用一句轻描淡写的语句来推脱自己的责任。
所以你能看开自然也很正常。毕竟你在作出这一系列的举动之后,根本不用承担什么责任。
引用你的一句话:【我可以再重复一句我的话:“我看不爽你在选秀节目里唱为死去的女友做的歌”,让我重复几次我都会说,这就是我要表达的意思。】明白人都看得懂,你要表达的根本不止这些。不然你早收手了。
现在你如意了,因为我被你说的不能反驳,被你说的人人都支持你的观点,你的目的也达到了,你高高在上了。在我看来,你已经和那个R的行为没什么区别了。一个人连最起码容忍的胸襟和道德底线都没有,你如何在社会上解决问题?所以,我还是只用那句话来形容,你也永远你不会理解“连带责任”。更不会想到有人就会因此遭殃,因为你永远也不会理解别人因为你的举动,所要付出的“代价”!只会用偏执!自私!甚至是“不要脸”的方式去达到你要的“目的”!
【我倒是看得很开,有些事情只能用吵架的方式才能相互理解,至于LZ闷骚,有苦衷不说,还没吵完就走了,俺也就没办法了……】呵呵,这个和圈里的某些做法很是相同啊。
一个人只会斩草除根,赶尽杀绝,那是种什么人?可想而知!
恰恰这样没有胸襟的人,在我和我朋友的世界,是没有办法被尊重,也永远不会被原谅的。我也没有这样的大度和胸襟去体谅。
话已至此,多说无益。要给差评的人赶紧给,要喷口水的赶紧喷。
至于我,去找一个自己可以发来由的地方去发帖子。哪怕是0点击,至少我可以发得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