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263 - 2012/1/29 10:56:00
此請願書希望美國政府停止支持ACTA (Anti-Counterfeiting Trade Agreement 反仿冒貿易協定)。
反仿冒貿易協定ACTA是秘密洽談的著作權協定,原由美國貿易代表在布希執政時所煽動形成,後來在現任的歐巴馬政權下積極進行。此項協定不但涵蓋了先前SOPA及PIPA等反盜版法案的部分特色,而更重要的是不同於SOPA本身,ACTA是跨國際的條款,不需要國會或高等法院的批准就能通過。目前正由美國、加拿大、日本、歐洲聯盟、南韓、墨西哥、瑞士、澳洲以及紐西蘭商議中。「智慧財產權雖必須受到保障,但不得以此掩蓋了個人隱私權與資料保護。」– Peter Hustinx下面連結的請願書簽署請求白宮停止支持ACTA點此前往:停止反仿冒貿易協定並保護個人網路隱私請願書簽署步驟:點選文章下方藍色CREATE AN ACCOUNT按鈕填寫姓名與Email之後確認到Email信箱收信並點擊第一個確認連結,或以信內提供的密碼登入點選下方的綠色SIGN THIS PETITION按鈕簽署完成轉載於http://chinese.vr-zone.com/index ... -petition-01242012/
請各為多多支持....
無響 聆 - 2012/1/29 22:05:00
在此之前可否說明一下甚麼是ACTA (Anti-Counterfeiting Trade Agreement 反仿冒貿易協定)
單看你那幾行字其實搞不懂你要我簽的到底是甚麼東西,還有,為甚麼要簽。
tt171 - 2012/1/30 6:20:00
算了……详细点儿说吧……
ACTA是一个保护知识产权,抵抗盗版行为的贸易协定。
但是这个协定有很大的隐患:侵犯隐私。
这里面有一个叫边境条款的V587的东西……嗯……举个例子:
GOV可以授权ISP查看你的封包,看看里面是否有盗版信息——也就是说你的网上交流将没有隐私可言。
GOV可以授权边境海关查看你的私人电子设备,比如笔记本啥的、ipod啥的,看里面是否有盗版信息——也就是说你的机体将没有隐私-。-|
根据协定中的“刑法化”概念,触犯以上条例的也许会有以下处置——
1、克收罚款;
2、没收/销毁设备;
3、联邦GOV养你一段时间(也就是抓去吃牢饭……)等……
因为这东西太V587,所以被称为2011网络末日。
不过我是想吐槽几点……
1、这东西已经在2011年10月1日由美、澳、加、日、摩洛哥、新西兰、新加坡、韩在霓虹东京签完了-。-|
到现在为止已经快4个月了,响动却不是太大。因为越是看上去强悍的东西执行起来就越难的……
2、楼主给的那个链接是一个请愿书,要求白宫关停这个协定的-。-|
请愿书的人数已经够了,另外就凭这个能否达成效果还很难说,因为你不是美国公民,无权对该国GOV的政策方针指手划脚,美国GOV也没有义务对你负责-。-|
3、没看错的话楼主应该是巴哈姆特来的……很遗憾的是巴哈姆特应该是被墙掉的网站……所以我不知道阁下的链接这里的大陆众能否看到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