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日突发奇想,BRS&MIKU有没有什么百合同人漫画呢?
无奈并没有找到,询问宅友:
某君:有木有这种有爱的同人?
夜歌:二次元守则第111条:网上一定有你想要的同人物!
某君:没有
夜歌:第112条:如果没有找到则由你负责画出来!
某君:这种守则太不合理了吧,明显矛盾啊....
夜歌:第200条:认真你就输了!
某君:...........
然后就有种想挖坑的感觉了....
不过由于绘图日记妹妹篇还在连载,还是收住了。
就临摹了这个来意思一下。
当然,不排除妹妹篇完结后有挖这个坑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