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如果全能是指没有一件事是不能的,那么“不能”这件事就做不到,因为有事是做不到的,所以不是全能的,这就出现了矛盾。人的语言里“全能”本来就内含矛盾。 转置方程 发表于 2014/4/16 8:23:00 |
就是这个意思,不过举例会比较具体,而这种表达方式较为抽象罢了。
但我只是想表达符合这个定义的上帝是不存在的而已,否定“全能的上帝”存在与干脆直接否定“全能”的存在结果上倒都是一样呢。
不过我没有太懂你想表达什么意思,是想说明“不存在自我矛盾,符合理想意义上的‘全能’”的上帝是可能存在的么?还是单纯觉得比起我用这个例子否定“全能的上帝”,还不如直接使用逻辑关系否定“全能”来的简单?
引号内的定义实在是相当困难的事情,因为一不注意就会变成“做得到一切事情,做不到的除外”这种情况……
退一步说,以人类目前的逻辑思维没有办法得到这种确实存在的状态的定义,那就没有讨论他存在与否的意义了。
只要没法被规则框架束缚住,存在与否都只是恶魔的证明,除非哪一天真正发现了上帝,就能从容易证明的那方面跳出这个问题。不过迄今为止也没有发现就是了。
按照我的理解,全知全能形容的是上帝的一种能力,不是状态。 夹鸡馒头 发表于 2014/4/16 11:47:00 |
这个就是单纯的定义问题啦,没什么好争论的。
认为“全知”是“什么都知道”的话,就会推出和“我才不会走光!”一样的结果。
认为“全知”是“什么都可以知道”的话,就是馒头的结果啦。
至于这里的全知到底是怎样定义的,就只有去问第一个发表“上帝是全知全能的”这个人的想法了。
所以要争论的话,应该直接针对定义,而不是讨论结果,因为不同定义下,结果都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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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3# 转置方程 的评分:是说这个驳论问题只出在“全能”这个词上。上帝可以是“全能的”,上帝的“全能”用人类有限的语言描述才会出现所谓驳论,在上帝那里,就没有这种驳论了,可以这样想。 |
嗯,如果形容词是无法定义的,符合这定义的存在自然没办法否定,这个问题就失去讨论价值了。
不过,既然上帝不符合任意人类逻辑可以给出的定义,信教者为什么会去信仰上帝?
信仰是人类的行动,那么作为果必有其因,上帝这种存在或许不需遵守因果律,但人类却是要的。
既然将上帝看得比自己高,那就只有一个原因,想必这种人是认为上帝能够给予他好处。
这个好处,既然是人类能够感受到的,自然是人类逻辑能够理解的——比方说治疗疾病,又或者给予金钱等等。
在只能实现前者的情况下,可以将上帝定义为“可以治病的上帝”,在许许多多愿望都能实现的情况下,可以定义为“可以实现愿望的上帝”。
但由于全能根本是人类无法理解的定义,因此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不会有人将其定义为“全能的上帝”。
那么为什么这么定义,就比较好分析了。
其一,被实现了愿望的人对“上帝”十分感激,用夸大其词的定义来描述他的能力,于是得到了这个结果。
其二,有人希望别人能够信仰这位“上帝”,从而达成自己的一些目的。此时上帝的能力愈加强大,这种目的达成的效果自然就愈加好,于是跨越人类可以理解的“能治病”、“能实现愿望”等等,直接采用高不可攀的“全能”加以形容。
但无论是哪一种,都证明“全能的上帝”只是人类臆想出来的存在罢了。
就算这“全能的上帝”真实存在,也只是恰好符合了这种臆想而已。